時下有一個流行的詞叫暴戾之氣。什么叫暴戾,根據(jù)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的解釋,暴戾是指“粗暴乖張;殘酷兇惡”。
有人撰文,呼吁公眾增加理性判斷,增加和諧情感,減少暴戾因素。這話從原則上說,當然不錯。但是,縱觀現(xiàn)狀深思一下,此高論顯然不對癥。個人認為,呼吁公眾減少暴戾之氣誠然正確,但結合中國的現(xiàn)狀,可以說還沒有找到問題的關鍵。
試問:當前中國社會誰或什么人最有暴戾之氣?我看有三類人,這三類人減少了暴戾之氣,暴戾人群、暴戾事件自然會減少許多。
第一類人就是官員。官員是行政主體,是國家政權和國家意志的體現(xiàn)者,官員不僅因為有權有勢成為社會中的強勢者,而且因為我們國家行政力量的巨大作用,使其成為社會的風向標和導航儀。因此,官員身上的暴戾之氣會直接影響到公眾感受、影響到社會風氣。不斷曝光的各級各類官員面對公眾和媒體行為之粗暴、態(tài)度之野蠻常常會令人發(fā)問:這還是人民公仆嗎?打人、罵人、說雷語、漠視大眾的,都是暴戾之氣的不同顯現(xiàn),也是引發(fā)或萌發(fā)大眾暴戾之氣的導火索。
毫無疑問,官員嚴重脫離人民群眾、與人民群眾對立,就是當前中國社會最該改的暴戾之氣。同樣,大吃大喝、講排場、搞形式主義以及行政不作為等同樣是暴戾之氣的表現(xiàn),而貪污腐敗則是最大的暴戾,更要靠黨紀國法和法律的嚴懲來制止。一句話,當下中國官員必須減少、乃至消除暴戾之氣。黨中央在近期推行群眾路線教育,讓官員心里想著群眾,嘴上能夠容得下群眾,做事能夠想著群眾,一切為群眾著想,確確實實為人民服務,是減少官員暴戾之氣的重大舉措。
第二類人就是基層執(zhí)法人員。城管可以說是典型代表。從延安城管跳踩商戶頭到臨武瓜農(nóng)被打致死,無不與城市管理者的野蠻、粗暴之戾氣相關。當暴戾加上暴力,當暴戾輔之以暴力,暴戾之氣就轉變成一種強大的破壞力,摧毀執(zhí)法人員形象,摧毀政府公信力,摧毀城市文明風尚,也摧毀所有人的美好之夢。當下各種各樣的執(zhí)法者當中,對群眾不熱情、甚至冷若冰霜還普遍存在,粗暴執(zhí)法、不公處置時有發(fā)生,這些在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中都應該改正,變暴戾之氣為溫存心,變頤指氣使為循循善誘和文明執(zhí)法。
第三類人就是各種所謂成功人士,包括文體明星、娛樂明星、企業(yè)明星、專家教授以及像“大師”王林這樣莫名其妙的得勢者等。這一批人以成功者的身份出現(xiàn),他們?nèi)藬?shù)不多,但在社會上、尤其是青少年中的影響很大,起著某種榜樣作用。動輒就罵人、動輒就發(fā)飆、動輒就指責和命令,是這些名人身上暴戾之氣的典型顯現(xiàn)。這種暴戾之氣,也會在公眾心中形成極為負面的感受,并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氣。
有評論者說,充滿戾氣的大眾,加上散發(fā)戾氣的精英,對社會是一場災難。我深以為然。但我想強調(diào)的是,在充滿戾氣的大眾與精英中,起主要的、決定性的作用與影響的還是精英們,這三類人減少了暴戾之氣,中國社會戾氣會少一大半。 必須用法律、制度和紀律約束、嚴管這三類人的暴戾之氣,則社會、人民幸甚!
專欄作者簡介——
王旭明,語文出版社社長、教育部原新聞發(fā)言人。